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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桐庐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发现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2-03-24 | 信息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浅析桐庐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发现的问题及对策 

为全面掌握桐庐县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健康、更放心的健康食品,2021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桐庐县检验检测中心对全县范围内的食品进行了系统性的抽检。

    一、2021年桐庐局食品安全抽检总体情况

    2021桐庐县市场监管局在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等23大类中共完成食品抽检1250批次,合格样品1185批次,不合格样品65批次,合格率94.8%。其中生产环节抽检295批次,合格样品29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发现率为1.02%;流通环节抽检530批次,合格样品504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发现率为4.91%;餐饮环节抽检425批次,合格样品389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发现率为8.47%

表1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体情况一览表

环节

总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不合格样品发现率

生产环节

295

292

3

98.98%

1.02%

流通环节

530

504

26

95.09%

4.91%

餐饮环节

425

389

36

91.53%

8.47%

合计

1250

1185

65

94.80%

5.20%

    二、食品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1年桐庐县市场监管局共抽检23类,其中5类发现不合格样品,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不合格(11批次)、污染物不合格(1批次)、微生物不合格(27批次)、农兽药残留不合格(26批次)。

表2  抽检不合格情况一览表

序号

食品大类

总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率

不合格项目(项次)

不合格项目类型

1

酒类

100

7

7%

甜蜜素

食品添加剂

2

粮食加工品

96

3

3.13%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食品添加剂

3

食用农产品

512

26

5.08%

倍硫磷、噻虫胺、恩诺沙星、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氟虫腈、三唑磷、氯丙嗪、噻虫嗪、啶虫脒、镉、地西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总量

农兽药残留

4

餐饮食品

152

27

17.76%

大肠菌群

微生物

1

0.66%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食品添加剂

5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36

1

2.78%

苯并芘

污染物


合计

896

65




    其中餐饮食品的不合格率最高,为18.42%,其次为酒类7%、食用农产品5.078%。

    (一)污染物、微生物抽检不合格情况不容忽视

    污染物、微生物污染是指食品在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引起食品中污染物、微生物超标的主要原因:一是原料在种养殖环节环境迁移性或加工过程中污染所致,生产过程中灭菌不到位或无法全部杀灭;二是生产者对原料的验收标准不够严格;三是包装物污染。包装前对包装物没有进行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严格;五是贮藏和运输污染。贮藏和运输环境和条件不能做到密闭、无菌或低温。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65批次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污染物不合格,占比1.54%,不合格参数为苯并芘;27批次样品微生物不合格,占比41.54%,不合格参数为大肠菌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抽检的152批次餐饮食品中发现28批次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18.42%,为此次不合格率最高的大类,其中食品微生物不合格就有27批次,占餐饮食品不合格样品的96.43%,详见图4。

    (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屡禁不止

    目前,大多数食品从业者能够认识到滥用食品添加剂带来的风险隐患,但在是否应该规范标识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量的控制方面,仍有部分从业者认为这一要求没有必要或不够了解,其中规模小的企业、食品餐饮经营者因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尤为突出。

主要原因可能是为了延长保质期、或使产品呈现更好的卖相或口感,存在侥幸心理故意超范围添加;二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标准理解不到位,没有正确掌握各类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或对食品的分类不清误用所致;三是在产品加工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按标准控制添加量(如配料时所用计量器具不够精确或仅凭经验随意添加,或未考虑到原料到成品的质量差问题);四是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对食品中添加剂含量的检测以最终产品为主,兼顾过程中原料及半成品的检测控制,但有些从业者所使用的基本原材料购自上游企业,加上自身检验检测能力不足,无法对食品添加剂成分进行检测,导致食品添加剂可能会沿着供应链传输,风险未能得到及时控制。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65批次不合格样品中,有11批次样品不合格原因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占比16.9%,不合格参数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残留量。

    (三)农药、兽药残留不合格现象依然存在

    由于在种养殖环节滥用或非法使用农药、兽药、未经合理的休药期,禁止公告和相关法规宣传不到位,部分种养殖者对农业部公告不熟悉而仍在使用禁止的品种,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这些药物缺乏检测手段或原料把关不严,监管部门监管缺位等因素导致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不合格现象依然存在。

    本次抽检发现的65批次不合格样品中,农药残留不合格的26批次,占比40%,不合格参数为倍硫磷、噻虫胺、恩诺沙星、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氟虫腈、三唑磷、氯丙嗪、噻虫嗪、啶虫脒、镉、地西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总量。

    三、食品安全监管建议
    食品抽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是最重要的技术 支撑手段,食品其他各环节监管都建立在抽检这个基石之上。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强化食品抽检、推动风险治理的有关精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守住行业性风险的底线,不断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总体水平。针对如何提高问题发现率的问题,提供以下措施建议:

    (一)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

在抽样过程中引入定性、快检技术,积极推广非定向性高通量定性筛查技术,实现对可疑样品的初步筛查,有效提升问题食品抽检的靶向性,提高问题食品的发现率。各个承检机构可在检验方法数据积累、可疑样品问题的解决方法等内容方面多进行互动交流,形成全省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对问题进行筛查,提高各类抽检的不合格率和问题发现率。

    (二)实施食品源头保护治理行动

一是组织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对照近三年连续未实施抽检的食品生产企业清单,组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摸清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真实情况,并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及时完善相关标签。对已经无法正常生产的企业,依法办理停产、注销或撤销等手续,确保监管、抽检底数真实。二是实施全覆盖抽检。列出重点监管和抽检企业,力争今年能全面“补漏”。实现地产企业抽检全覆盖。三是有效运用“浙食链”。以“浙食链”为依托,坚持“随机、高效、全程”原则,在“销售、储运、餐饮消费、下游原料”等多个环节,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抽检,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市县两级“源头数据”、供应链中末端数据结果比对,查找供应链安全隐患。

    (三)推动不合格报告核查处置闭环

每一个不合格报告都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点”上风险,也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必须实现闭环管理,才能有效发挥抽检工作的绩效。要高度重视,理顺食品抽检、核查、办案三者职责关系,探索构建“三位一体”工作体制机制,增强核查办案权威性、有效性、及时性,确保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要加大对“生产经营环节非法添加、多次生产不合格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对接,严格落实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对连续多次违法企业,依法采取措施,倒逼“问题企业”退出市场。

    (四)建立重点区域、高风险产品专项抽查机制

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研究行业性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销号制度,落实责任。高度关注趋势性、潜在性风险,深入排查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使监管工作跑在风险前面。重点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散装食品、早餐供应米面制品、高温季节短保冷链食品治理整顿,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各地要组织开展约谈,加大“双随机”检查频次,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除加强对常规业态采样外,积极扩大对农村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食品的采样,加大现场制售食品、历年高风险产品的抽检力度,建立专项抽检工作。

    (五)加强食品抽检工作培训

    一是加强执法部门人员培训。定期组织食品抽检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在食品抽检过程中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能力,全面夯实食品抽检工作基础。

    二是加强经营企业指导培训。针对检测工作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梳理、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及时组织同一行业、相关食品品种经营单位负责人、生产经营人员培训,指导其依法改进生产经营、制度建设方式方法,提供依法诚信经营能力水平。

    (六)加强对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宣传

    加大食品安全法规,重点是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常见问题项目的科普和宣贯,让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都能对常见问题项目有一定的科学防范意识。广泛听取关于食品抽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食品抽检工作的社会监督,推动食品安全检查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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