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萧山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分析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省市各级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 “放管服” 改革,推进公平公正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今年以来,萧山区积极根据省市两级部署要求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相关工作做一梳理分析: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萧山区依托区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在省市两级部门联合清单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萧山区实际,牵头组织区级部门对本级清单计划经营意见征集和研讨会商,形成萧山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清单计划,梳理联合抽查任务51项,其中编入萧山区本级特色联合抽查任务3项。同时领导小组结合区编办组织行政检查事项覆盖会议,同步召开部门联合双随机问题答疑会,有效推进了部门联合任务的检查质量。截至2021年11月26日,萧山区级各部门累计参与跨部门任务数70次,跨部门监管率达到12.68%。
(二)萧山区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区内各部门积极对照各自监管领域抽查事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结合相关领域特点合理设置抽查比例,结合上级工作指引细则明确检查有关要求,规范过程材料留存,并通过浙政钉“互联网+监管”部门工作群、平台客服群开展工作咨询答疑,确保抽查任务的顺利进行。截至11月26日,萧山区共参与各级双随机抽查任务552个,覆盖抽查事项289个,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14425次。
(三)信用监管、失信联合惩戒、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智慧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全区已通过省执法监管平台实施行政检查36821户次,掌上执法36810,掌上执法率达到99.97%。截至11月25日,2021年全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达15622家次(其中通过登记住所查无下落的企业4415家次,因未按时年报列异11206家次,因公示信息虚假列异1家次),2021年全局列入严违失信名单达63家次(其中因经营异常届满3年的企业63家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抄告相关部门。
截至11月16日,萧山区发起双随机任务483个,关联使用信用规则447个,信用规则使用率达到92.54%,通过应用综合信用风险模型、公共信用评价模型和行业监管风险模型信用评价结果,提高高中风险主体抽取比例,通过信用监管优化了监管资源配置,提高了监管效能,今年区本级双随机任务已实施检查9189户次,检出问题2445户次,问题检出率26.6%。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根据问题类型,发起二次核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发现案件线索的移交办案机构处理等,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记录在企业名下。检查结果同时被纳入各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形成信用监管闭环,通过信用规则应用后续将进一步加大对高中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
二、工作亮点
一是结合萧山特色补充完善检查清单。区级层面各部门认证对照省市两级清单计划进行梳理排查,积极同上级部门做好汇报沟通,对区内职能发生交叉的事项进行再明确再分配,对区内无相应检查对象的进行删减清理,并结合萧山区实际情况新增萧山区本级特色联合抽查任务3项,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二是充分做好查前动员准备。在任务发起环节做好部门沟通,充分了解各参与部门检查形式。结合检查内容对检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明确相关标准要求。针对今年首次参与联合任务的部门,及时做好平台技术保障,指导其配置人员账号和抽查任务,保证任务的顺利实施。
三是妥善做好闭环留痕。针对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及时做好问题线索的转交和处置,建立相应台账,并结合问题发现情况做好共性分析梳理,准确把握各监管领域的最新动向,为今后开展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三、存在问题和分析
一是联合机制仍待磨合。当前各领域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方式、要求差异很大,有的重书式资料,有的是重现场情况,有的检查一个对象需要几十分钟,有的要检查几个小时,在实际联合检查中,无论在空间还是时间上都会出现较难匹配的情况。在跨部门监管率的计算上,今后若按检查户次计算跨部门监管率,不同部门间年度检查总户次差距巨大,导致跨部门监管达标户数绝对值差距巨大,监管体量大、全年执法数高的执法部门,很难匹配到相应的联合任务检查对象,进而将无法完成跨部门监管率指标,一些部门把联合抽查任务当成工作指标应付,利用联合抽查延伸监管触角、减少履职风险的意识还需培养。
二是智慧监管程度还很低。目前双随机检查的户次量很高,系统通过数字化、智能化能够非现场检查的情形还非常有限,绝大部分是需要基层干部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数量太大必然影响检查质量,同时也有悖于抽查这一检查方式初衷。只有通过智能化才能支撑抽查比例提高,目前应当聚焦于智能化监管和监管检查的质量,抛开上述两点追求检查数量和覆盖比率缺少意义。
三是双随机的基础性工作待进一步完善。监管对象库机构类主体仍存在缺失、滞后、错误的情况,自然人、附属类客体库的建立还未完全实现系统间自动交互;双随机抽查事项的覆盖仍然按照抽查类别统计,而非包含的监管事项统计;两库自动标签体系仍然进展缓慢,各条线在选择检查对象抽取范围时,还是常用自行导入对象名单的方式,各部门、条线系统之间的标签分类数据同步维护还未实现,抽取范围切实覆盖目标对象的准确率,实际抽取方式对照计划设计的准确率都还不是很高,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监管效果。
四是各类人员使用执法平台的熟练度还有提升空间。一些部门平台操作人员和平台的操作流程还不是很熟悉,对抽查事项、检查表单的核实还不够仔细,存在任务表单配置不合理的情况,检查人员对掌上执法端的操作要求还不是很明确,有事录入检查结果也存在一定随意性,利用掌上执法平台提升检查效率,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的意识还不是很强。
四、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继续发挥好萧山区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能,及时学习传达并贯彻落实上级联系会议的标准要求,加强部门间、条线间的联络沟通,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运转高效顺畅。
二是进一步优化抽查清单。努力做好上级抽查事项清单的本地化、特色化工作,及时根据属地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优化配合部门和抽查事项,巩固拖着监管覆盖面,做到“登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监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常态化。
三是进一步落实检查效果。努力做好检查结果的处置运用,对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做好相关线索的流转、交办和查处,并落实公示及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措施。切实重视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的运用,确保检查内容留痕、检查结果落实。
四是建议完善检查机构和检查人员调整功能。执法系统默认一旦抽取完检查人员后,检查机构就无法再做调整。然而实际操作中,从建立任务、抽取对象、下发站所到抽取人员,往往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省市两级发起的任务更是如此,其中有不少检查对象发生了辖区迁移。抽取的检查人员发现对象辖区迁移后,只能在检查结果中选择迁出和无法检查,使得部分主体逃避了抽查。另一方面,如果无视检查机构直接将检查对象调配给其他检查机构人员,还时常会出现任务在掌上执法端丢失的情况,即调整前后两批检查人员都无法找到任务的情况,存在任务超期的风险,建议完善相关功能。
五是建议完善人员抽取功能。部门联合任务中,系统现状是牵头部门发起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后,检查对象的分类就固定下来了。后续其他参与部门(特别是还有下级站所对应不同辖区的牵头部门)在抽取人员时,无法根据抽取对象的辖区重新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组,进而无法确保检查对象能从所属辖区站所的执法人员中抽取。而且调整人员的权限完全在牵头部门,只能把对应关系告知牵头部门调整,检查对象多时,调整操作非常繁琐易错,且与双随机的本意相悖。
六是建议完善任务审核的筛选功能。任务审核公示中,一个局的任务全部集中在一起,局本级和下级站所无法通过检查机构进行筛选,也不能按照黄标(超过检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还未审核)来定位出需要自己审核的相关任务,只能在大量任务中用肉眼筛选,浪费时间且容易遗漏。
七是建议完善添加检查对象的功能。如公示信息检查等需要从数十万家主体中抽查的任务时,系统只能支持查询相应条件对象后逐页添加,单页显示1000家主体后系统就非常卡顿随机会出现崩溃退出,单页显示2000家主体后页面会崩溃退出,导致一旦添加过程中发生页面崩溃,很难快速找到哪些已经添加了,哪些还未添加,操作比较繁琐。